时 间:
搜 索:
个人简历
主管工作
重要讲话
重要活动
图片集锦
网友评论
网站地图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21919
传真:(010)87519093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讲话 >  正文

傅自应副部长在“预防腐败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
2008-11-18 10:08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事司子站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部副部长 傅自应
2008年11月17日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 “预防腐败研讨班”开班典礼。首先,我谨代表商务部,对研讨班的如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远道而来的亚非发展中国家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在争取民族独立、反对霸权主义和推动世界多极化发展的重大事务上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自身经济仍很困难的情况下,向许多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

  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不断深化和蔓延,对世界经济形成巨大冲击。中国政府及时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不仅有利于中国自身的发展,也将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面对严峻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更要携起手来,坚定不移地推动南南合作,不断探索互利合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

  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为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和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力度,每年培训近万人,受到了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普遍欢迎和好评。目前,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已成为中国开展对外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次研讨班就是中国政府利用对外援助资金举办的一项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具体活动。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腐败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课题。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致力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本次研讨班将围绕廉政教育、廉政法规制度、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务员管理、纠正不良行政行为、治理商业贿赂、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专题进行广泛研讨。希望通过这一研讨活动,把多年来我们在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与各国官员和朋友们一道分享。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位官员在研讨活动中,深入交流各国预防腐败的工作经验,探讨开展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增进了解,加强交流,促进合作,为各自国家预防腐败工作做出有益的贡献。借此机会,我要感谢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对研讨班的高度重视,感谢国家行政学院所做的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外国朋友在华期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研有所获!预祝本次研讨班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在京出席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闭幕式并主持开通回顾展网站(1)    2008-12-31 15:29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在京出席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闭幕式并主持开通回顾展网站(2)    2008-12-31 15:29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在京出席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闭幕式并主持开通回顾展网站(3)    2008-12-31 15:27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在京出席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闭幕式并主持开通回顾展网站    2008-12-31 15:24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1)    2008-12-31 15:22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2)    2008-12-31 15:21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3)    2008-12-31 15:21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4)    2008-12-31 15:20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5)    2008-12-31 15:19
12月30日,傅自应副部长陪同李岚清同志参观中国对外开放30周年回顾展    2008-12-31 15: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